长沙城区内建筑设计有新规 单栋超2万平方米须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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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筑人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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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的暂行规定》自9月正式施行,以规范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这是记者昨日从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均须实行方案竞选:二环线以内用地面积超过45亩;二环线以外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及其周边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单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单体建筑设计;城市重要区段的各类重要公共建筑或建筑群设计,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竞选的,其他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须报两个以上设计方案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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