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工程教育网,建筑网校: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培训火热报名!
- 建筑设计 |
- 室内装饰 |
- 建筑施工 |
- 考试用书 |
- 工程管理 |
- 其它书籍 |
|
![]() |
![]() |
|
一、申报条件
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热爱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
(二)2001年12月31日前,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或从事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的岗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1995年及以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专业论文2篇,或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专业的重要专著。
(四)连续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满5年,累计满10年。
(五)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方面知识考核合格。
二、认定组织
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认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军队系统的申报工作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组织进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本部门(企业)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略)。
2、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证书、本专业有代表性的论文或出版专著内容说明和首页的复印件。
3、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知识考核合格的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五)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合格者名单报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批准手续。
在线反馈与留言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培训联盟 | 会计书城 | 中华会计网校联盟 |
![]() |
招生业务及广告合作QQ:8700246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8685070 CopyRight © 2007-2008, CNG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筑工程教育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0334号 |
![]() |